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场分析 >  > 正文

被请求人的抗辩权包括哪几方面_环球最新

时间 :2023-07-06 02:07:13   来源 : 法师兄


(相关资料图)

一、不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标签:

推荐文章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