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场分析 >  > 正文

暑期厦门迎来“旅游热” 多项税惠政策齐助力

时间 :2023-08-07 20:41:31   来源 : 厦门晚报

■暑假期间,厦门迎来“旅游热”。

近期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涉及的20条举措,对于提振旅游和消费市场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暑假期间,厦门迎来“旅游热”,多项相关税惠政策也一起来助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些门票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我市税务部门介绍,根据相关文件,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即大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也免征增值税。

此外,至2023年12月31日,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涉及的房产税也免征

据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因此适用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链接】

旅游业或有更多利好释放

除了现有《通知》中的20条举措外,政策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缪沐阳公开表示,接下来,将主要从两方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环境、抓好平台载体建设。

其中,完善政策环境方面,将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国内旅游品质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完善旅游服务功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安全保障。也就是说,接下来一段时期里,围绕旅游业将会有更多利好释放。

抓好平台载体建设方面,将启动新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的建设工作,使这些成为消费促进及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

标签:

推荐文章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