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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虐待所监护的幼老病残人员等行为将给予处罚

时间 :2023-08-29 15:54:31   来源 : 中国妇女报


(相关资料图)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发自北京8月28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拟增加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

修订草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修订草案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修订草案增列违反治安管理应予处罚的行为。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以抢夺方向盘等方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孔明灯、高空抛物、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拒不整改治安隐患、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违反证人保护措施、采取滋扰纠缠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虐待所监护的幼老病残人员、违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娱乐场所和特定行业经营者不履行信息登记或者报送义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非法生产经营制毒物品等行为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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